流产(Abortion)——在妊娠阶段(即妊娠前 24 周)将胚胎或胎儿从子宫中排出(去除),此时胚胎或胎儿尚不能独立生存。先兆流产的症状通常是腹痛和子宫出血,但在这种情况下胎儿仍然活着;胎儿一旦死亡,就不可避免地被从子宫中排出。在不完全流产中,部分胎儿或胎盘保留在子宫内。流产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由于服用多种药物或由于各种因素对女性身体的影响而发生(终止妊娠)。习惯性(或复发性)流产的特征是在 20 周内连续 3 次或以上连续自然终止妊娠,且胎儿重量不超过 500 克。在 10-15% 的病例中,习惯性流产是一种或另一种子宫发育病理的结果(特别是当女性患有双角子宫或峡部宫颈机能不全时)。在英国,如果在 1967 年《堕胎条例》及其随后的 1991 年修正案允许的范围之外进行终止妊娠,或者甚至试图终止妊娠,则属于犯罪行为。必须由两名医生确认因本条例规定的原因之一而需要终止妊娠,并且终止妊娠程序本身必须在专门的医院或诊所进行。药物终止妊娠涉及使用米非司酮等药物,添加或不添加前列腺素(例如吉美前列素)。终止妊娠的手术方法包括通过宫内插管真空抽取胚胎或胎儿、扩张和刮宫,以及清除子宫中胎儿的残留物。在终止妊娠的早期,流产后并发症的风险较低,但怀孕13周后则明显增加。与医学无关的人将堕胎本身与怀孕后期发生的自然流产(流产)区分开来,因为堕胎是妇女为了终止妊娠而故意进行的,他们更倾向于将流产归结为在怀孕后期发生的流产。怀孕后期会出现随机现象。医生也认识到这种方法的有效性。
堕胎和流产是与终止妊娠相关的两个术语。堕胎是指在怀孕阶段尚无法独立生存的情况下,故意将胚胎或胎儿从子宫中取出。当妊娠在没有妇女参与的情况下自行终止时,就会发生流产。
先兆流产的症状通常是腹痛和子宫出血,但在这种情况下胎儿仍然活着;胎儿一旦死亡,就不可避免地被从子宫中排出。在不完全流产中,部分胎儿或胎盘保留在子宫内。流产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由于服用多种药物或由于各种因素对女性身体的影响而发生(终止妊娠)。
在包括英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如果终止妊娠的时间超出 1967 年《堕胎条例》及其随后的 1991 年修正案允许的时限,则法律禁止终止妊娠。必须由两名医生确认因本条例规定的原因之一而需要终止妊娠,并且终止妊娠程序本身必须在专门的医院或诊所进行。
药物终止妊娠涉及使用米非司酮等药物,添加或不添加前列腺素(例如吉美前列素)。终止妊娠的手术方法包括通过宫内插管真空抽取胚胎或胎儿、扩张和刮宫,以及清除子宫中胎儿的残留物。
在终止妊娠的早期,流产后并发症的风险较低,但怀孕13周后则明显增加。与医学无关的人将堕胎本身与怀孕后期发生的自然流产(流产)区分开来,因为堕胎是妇女为了终止妊娠而故意进行的,他们更倾向于将流产归结为在怀孕后期发生的流产。怀孕后期会出现随机现象。医生也认识到这种方法的有效性。
习惯性(或复发性)流产的特征是在 20 周内连续 3 次或以上连续自然终止妊娠,且胎儿重量不超过 500 克。在 10-15% 的病例中,习惯性流产是一种或另一种子宫发育病理的结果(特别是当女性患有双角子宫或峡部宫颈机能不全时)。
然而,终止妊娠是一个复杂的伦理和医学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很多争议和争论。有些人认为堕胎是对无辜生命的犯罪,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决定如何处理自己的身体和怀孕是妇女的个人权利。
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女性堕胎的决定,包括经济、社会、医疗和心理原因。一些女性可能会决定终止妊娠,因为她们还没有准备好成为母亲或无法在经济上养活孩子。其他人可能会面临医疗问题,导致怀孕对其健康或生命构成危险。
值得注意的是,终止妊娠是一种医疗程序,应在专门的医疗机构使用现代方法和手段进行,以尽量减少对妇女健康的风险。此外,选择终止妊娠的妇女应得到充分的支持和帮助,包括医疗、心理和社会援助。
总之,终止妊娠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情绪和争论。重要的是要记住,这是每个女性的个人决定,如果她决定终止妊娠,她应该获得安全、优质的医疗保健。
**堕胎和流产**:两种不同的程序和两种不同的原因。
**堕胎**是将胚胎从子宫中取出,直到孩子能够在子宫外生存。然而,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怀孕的不同阶段:在某些情况下,它发生在妊娠前三个月之前,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发生在妊娠中期或更晚。无论如何,**堕胎是一种医疗干预**,可以自愿或出于医疗原因进行。
反过来,**流产**是自然终止妊娠。它发生在妊娠中期,有时也可能发生在妊娠晚期。流产并不总是与医疗干预有关,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例如年龄、以前怀孕、感染或荷尔蒙失衡。
因此,**堕胎是在医疗干预的帮助下进行的手术**,而流产是一种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