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抑制

去抑制:激发过程的照射如何暂时消除中枢神经系统某些区域的抑制状态

在科学和医学领域,有许多术语用于描述生物体中复杂的生理过程。其中一个术语是“去抑制”,由杰出的俄罗斯生理学家 I. P. 巴甫洛夫 (I. P. Pavlov) 提出。去抑制描述了通过激发过程的照射暂时消除中枢神经系统(CNS)某些区域的抑制状态。

中枢神经系统在调节体内多种生理功能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它由许多交换电脉冲的神经元组成,形成复杂的网络和连接。然而,有时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某些区域受到抑制作用的情况,这可能会导致身体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坏。

这就是去抑制概念发挥作用的地方。 I.P.巴甫洛夫发现,通过将兴奋过程照射到中枢神经系统,可以实现某些区域的抑制状态的暂时消除。这意味着这些区域的兴奋变得更加活跃,进而可以导致这些区域的功能活动增加。

去抑制技术可用于医学和科学的各个领域。例如,在神经生理学中,它可用于研究中枢神经系统各部分的功能活动及其相互作用。在临床医学中,去抑制可用于治疗与中枢神经系统某些区域活动减退相关的某些神经和精神疾病。

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去抑制是一个暂时的、可逆的过程。激发照射停止后,又恢复抑制状态。因此,可能需要重复使用去抑制或与其他治疗相结合才能获得长期益处。

总之,去抑制是一项有趣的研究和医疗技术,可以暂时缓解中枢神经系统某些区域的抑制。它为研究大脑活动开辟了新的机会,并可能有助于治疗某些疾病。然而,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临床试验来更好地了解去抑制的机制并确定其在各个医学领域的潜力。



司法实践的解除抑制

在法庭上,如果有提供理由,则可以经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法庭外 - 参见第 450 条第 2-4 款),以及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根据现行立法,通常:法院 - 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第 39 条)。此外,如果一方单方面拒绝履行民事合同或根据司法行为。下文将讨论此类终止的其他情况。

在向有罪方提出索赔以追偿因其过错造成的损失之前终止。没有必要根据第 1 条采取措施保护作者(即造成伤害的人)的权利。本法第 12 条。在许多情况下,在诉讼中要求赔偿此类损失可以被视为一种独立的权利保护方式(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和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决议第5条)俄罗斯联邦。如果根据销售合同,在订立合同时,买方未支付所转让货物的款项,则买方有义务作为所购货物的接收人出现。同时,他没有出现,则货物出卖人将其出售给他人;未经物主或所有权人同意,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