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论

决定论是因果关系密不可分的原则,也是基于已知初始数据对系统行为模式进行完全明确描述的可能性,它表征了自然界中的因果关系。它基于规则连接的普遍性,从原子和粒子上升到人类规模的系统。

从决定论哲学的意义上来说,人类在不同情况下的行为可能的走向只有几种选择,这是由不变的自然法则决定的。

确定性控制的原理可以表述如下:“对象的特定状态完全决定其未来的行为。”

确定性过程有两种主要类型:确定性和非确定性。第一个已经完全确定了



决定论是一种哲学立场,根据该立场,所有事件都必然发生,而不取决于意志或机会。决定论的追随者称他们的立场为宿命论。与决定论相反的立场——非决定论——将随机性(要么是意志,要么是事件的非决定性本质)归因于随机性。宿命论者断言我们所谓的预定论的必要性。然而,认为决心意味着某种不可知的“命运”或所有事件的必然性是错误的,即使一个人有可能知道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