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国 - 美利坚合众国
医药集团 - 抗青光眼药物
制造商 - Alcon-Laboratory(美利坚合众国)
国际名-布林佐胺
剂型 - 眼用混悬剂 1%
成分 - 活性物质 - 布林佐胺。
使用指征:高眼压症或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升高。
禁忌症 - 过敏。使用限制。怀孕、哺乳、童年。
副作用 - 视力模糊、睑缘炎、皮炎、眼睛干涩、眼内异物感、头痛、充血、眼睛分泌物、眼睛不适、角膜炎、眼睛疼痛和瘙痒、结膜炎、复视、头晕,眼疲劳,角膜结膜炎,角膜病,睑缘炎的最初迹象(眼睑粘在一起的感觉或眼睑边缘有结痂的感觉),流泪;鼻炎,气短,咽炎;口苦、酸或异常,腹泻,口干,消化不良,恶心;过敏反应、荨麻疹、脱发、胸痛、高血压、肾痛。
相互作用 - 在接受口服和局部碳酸酐酶抑制剂的患者中,与碳酸酐酶抑制相关的已知全身效应可能会增加(不建议同时使用滴注布林佐胺和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
药物过量——口服时,可能会出现以下症状:电解质不平衡、酸中毒、神经系统紊乱。治疗:对症治疗,需监测血液中电解质(特别是钾)水平,控制血液pH值。
特别说明 - 布林佐胺是一种磺酰胺,虽然局部使用,但会被全身吸收。在这方面,当以滴眼剂形式使用布林佐胺时,可能会发生磺胺类药物特有的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出现过敏反应,应停止使用。在极少数情况下,当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与大剂量水杨酸盐一起服用时,酸碱和电解质平衡会发生变化。因此,在使用布林佐胺治疗时,应考虑患者发生此类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对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除了使用高眼压症药物外,还需要采取额外的治疗措施。由于布林佐胺(及其代谢物)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不推荐用于这种病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布林佐胺。驾驶车辆和操作设备时应小心(因为滴注后可能会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使用药物前,应在滴注后 15 分钟内摘下隐形眼镜并戴上。
文献 - 药物百科全书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