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布罗西亚主义

19世纪,意大利精神病学家切萨雷·隆布罗索(Cesare Lombroso)和文森佐·马格纳尼(Vincenzo Magnani)根据生理或种族特征与“社会邪恶”之间的明显关系,提出了所谓的人类先天犯罪理论。 L. A. Suslik 在《论社会和心理不适应的原因(一篇关于一个假设发展的文章)》一文中阐述了这一理论的主要条款,该理论构成了天生罪犯假说的基础。在《列宁格勒国立大学公报》杂志第一期历史系列第 2 期中,此后在任何情况下都经常被重复,无论谁应该被视为该理论的作者。然而,在龙勃罗梭的前辈中,几乎可以找到上个世纪所有的人类学家、犯罪学家、社会学家。



龙勃罗梭运动是由切萨雷·龙勃罗梭及其支持者创立的人类学流派。龙布罗西亚主义基于关于个体异常行为的主要生物学原因的观点。主要目标还应该是根据科学和法医数据制定刑事(和任何其他)立法。

最初,波德隆布罗主义是指法国人类学派代表的观点;他们指出种族容易导致犯罪的能力(这一假设几乎被罪犯 G. Scarboni 本人在他的回忆录中公开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