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新的救护车到达标准将生效

从新年开始,救护车呼叫将分为“紧急”和“非紧急”。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医生必须在 10 分钟或 1 小时内到达。

1月1日,乌克兰内阁2012年11月21日第1119号决议《关于紧急(救护)医疗队抵达事件现场的标准》正式生效。

根据该文件,患者呼叫根据几个标准分为“紧急”和“非紧急”。

紧急投诉包括以下情况:

  1. 意识丧失、抽搐、突然呼吸困难、心痛、吐血、腹部剧痛、外出血、急性传染病症状、危及患者生命和健康或他人生命的急性精神障碍其他的;

  2. 所有类型的伤害(骨折、脱臼、烧伤、严重瘀伤、头部受伤;

  3. 触电、闪电、中暑、体温过低;

  4. 呼吸困难(如果有人溺水或异物进入呼吸道);

  5. 紧急情况下的损坏(交通事故、工业事故、自然灾害等);

  6. 中毒、动物、蛇、蜘蛛、昆虫等咬伤;

  7. 正常妊娠过程中断(早产、出血和其他情况)。

紧急请求还包括医务人员在需要医疗支持和紧急住院治疗时要求运送患者的请求。

接到紧急呼叫后,如果患者在城市内,救护车最多应在 10 分钟内到达;如果患者在城市外,救护车应在 20 分钟内到达。如遇恶劣天气和季节条件,或因路况原因,救护车延误时间可能不超过10分钟。

非紧急电话被视为来自抱怨以下情况的患者的电话:

  1. 体温突然升高并伴有咳嗽、流鼻涕、喉咙痛;

  2. 头痛,头晕,虚弱;

  3. 下背部疼痛,关节疼痛(关节炎,神经根炎,骨软骨病,关节病);

  4. 血压升高;

  5. 癌症患者的疼痛;

  6. 酒精、药物、中毒性戒断综合症(“戒断”、“宿醉”)。

  7. 如果患者去看家庭医生,慢性疾病会恶化(高血压、溃疡、肝脏、胆囊、肠道、肾脏或关节疾病的慢性炎症)。

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将由专门医院的专家进行治疗,或者如果当时没有紧急呼叫并且有免费汽车,救护车将在一个小时内到达。

根据《紧急医疗护理法》,有关呼叫救护车(拨打 103 和 112)的信息以及对话录音将被保存三年。

来源:mediaport.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