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两种方式了解药物的特性:通过比较和通过测试。我们先来谈谈测试,并说:只有在满足某些条件后,测试才能可靠地了解药物的特性。这些条件中的第一个是,药物应该没有任何后天的质量,无论是传入的热、传入的冷,还是药物由于其物质的变化或与其他物质的组合而获得的质量。因此,水虽然本质上是冷的,但如果加热,它会变暖,而它本身仍然是热的,而弗比云树脂虽然本质上是热的,如果冷却,它会冷却,而它本身仍然是冷的。杏仁,适度稀薄,当酸败时,非常温暖,而鱼,虽然是冷的,但如果加盐,也非常温暖。
第二个条件是,所试验的疾病应该是简单的,因为如果疾病是复杂的,那么就会出现两种现象,需要两种相反的治疗方法。当他们尝试使用药物来对抗它们时,药物确实起到了作用,但其确切原因仍然未知。例如,假设一个人患有粘液热,我们给他服用木耳,发烧就消失了。由此我们不应该得出木耳是寒性的结论,因为它有助于治疗热病,即发烧。相反,木耳可能只是通过溶解粘液物质并排空体内的物质而起作用,因为当粘液物质干燥时,发烧就会消失。事实上,木耳既有本质上的作用,也有间接的作用。从本质上讲,它有助于解决问题,并间接解决发烧问题。
第三,药物应该在两种相反的疾病中进行试验,因此,如果它对两种疾病都有帮助,就不能得出结论说它只是与其中一种疾病的性质相反:一种药物有时从其本质上可以帮助治疗其中一种疾病,并反对其他 - 作为副作用。例如,这就是诈骗。如果针对感冒疾病进行测试,它可能会起到帮助和温暖的作用;如果针对热病(例如间歇性发烧)进行测试,它可能会通过排空体内的黄胆汁来帮助。既然如此,只有在我们知道这些行为之一是由其本质引起的,而另一个是偶然的之后,测试才能让我们确信诈骗是热的还是冷的。
第四,药物的强弱必须与同种疾病的强弱对比,因为有些药物的温热不能克服某种疾病的寒性,药物对此根本没有作用。有时,药物在使用时,结果会比疾病所需的加热要冷。因此,应先试药力较弱的病,再逐渐试药力较强的病,才能知道药力的强弱,而不会产生疑虑。
第五,要考虑药物作用和影响显现的时间。如果药物第一次使用就起作用,那么这证明它本质上起作用,但是如果在第一次使用药物后发现效果与以后出现的效果相反,或者碰巧药物最初没有作用不对抗疾病,最后却起作用,那就是疑惑和困难的地方。毕竟,药物之所以能起到作用,可能是因为有副作用;似乎先是产生了隐性效果,随后又产生了明显的副作用。这些疑虑和困难都与药物的强度有关。
如果药物作用仅在药物与器官停止接触时才出现,那么药物作用只是副作用的怀疑就会得到加强。毕竟,如果药物以本质起作用,那么它很可能会在接触器官时起作用,因为它不可能接触器官时就变弱,但离开器官时就会产生作用。这是大多数医生的令人信服的意见。
常常会出现一种药物产生副作用后,又以其本质作用于某些身体的情况。如果药物获得了压倒自然的外来特性,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例如,热水会立即变暖,而第二天或随后的时间,在其传入效应消失期间,它必然会在体内产生寒冷,因为其加热的颗粒会恢复到其自然的寒冷状态。
第六,人们应该观察某种药物是否持续发挥作用,或者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发挥作用,因为如果没有持续发挥作用,那么该效果就来自于它的副作用,因为自然事物要么持续地要么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循其原理。
第七,要求实验必须在人体上进行,因为如果不在人体上进行实验,由于两个原因可能会出现差异。
首先,如果药物比人热而比马和狮子冷,那么药物对于人体来说可以是热的,而对于例如狮子或马的身体来说可以是冷的。例如,我认为大黄对马来说是很冷的,而对人来说却是热的。
第二个原因是,一种药物可能对两个身体之一具有治愈特性,但对另一个身体则不具有这种特性。例如,乌头就是这种植物,因为这种植物对人体有毒性,但对椋鸟的身体却没有。
这些是通过试验调查药物功效时必须遵守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