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拉唑

原产国:南斯拉夫、ICN Pharmaceuticals Switzerland/ICN Switzerland AG Switzerland
医药组:抗病毒药 - 核苷

制造商:ICN Galenika(南斯拉夫)、ICN Pharmaceuticals Switzerland / ICN Switzerland AG(瑞士)
国际名称:利巴韦林
同义词: Arviron、Vero-Ribavirin、Rebetol、Ribavirin、Ribavirin Meduna、Ribavirin-Bio、Ribavirin-Verte、Ribamidil、Ribapeg、Trivorin
剂型:气雾剂用冻干粉、配制输液100mg/ml浓缩液
成分:活性物质-利巴韦林。

使用适应症:该药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该药建议与干扰素α联合使用:

  1. 先前未接受α干扰素治疗且确诊为慢性丙型肝炎的原发患者;
  2. α-干扰素单药治疗疗程后病情恶化期间;
  3. 对干扰素α单一疗法难治的患者。

禁忌症:慢性心力衰竭IIB-III度、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肌酐清除率低于50毫升/分钟)、贫血、严重肝功能障碍(包括失代偿性肝硬化)、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自身免疫性肝炎)的患者禁用利巴韦林。 、无法治疗的甲状腺疾病、有自杀倾向的严重抑郁症、怀孕和哺乳期(母乳喂养)、对利巴韦林和药物其他成分过敏、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

副作用:
溶血性贫血、呼吸困难、咳嗽、睡眠障碍、皮疹。不太常见的是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烧、头痛和关节痛、体重减轻、恶心、脱发和抑郁。很少观察到甲状腺功能障碍,表现为 TSH 水平变化以及过敏反应(荨麻疹、支气管痉挛、过敏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动脉低血压、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的症状极为罕见。所有观察到的副作用都是可逆的,不影响治疗效果,停药后即可停止。暂时减少剂量后观察到血红蛋白正常化。

相互作用:
服用含有铝和镁的抗酸剂会降低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当利巴韦林和α-干扰素一起使用时,它们的作用是协同的。在临床使用治疗剂量的各种药物与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期间,没有发现显着的相互作用。

利巴韦林与齐多夫定(叠氮胸苷)和/或司他夫定联合使用,如果同时感染 HIV,可能会导致 HIV 病毒血症,需要改变治疗方案。同时,未发现利巴韦林与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或蛋白酶抑制剂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因此,利巴韦林和这些药物一起用于治疗HIV和丙型肝炎合并感染的患者是可能的。

过量:
症状:副作用可能增加。
治疗:停药、对症治疗。

特别说明:
开始治疗前、第 2 周、第 4 周及其后,应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对照实验室检查(临床血细胞计数、电解质分析、肝功能检查、血清肌酐水平)。

如果发生急性过敏反应,应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患者经过适当检查后应谨慎服用利巴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