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妥类(苯巴比妥、巴巴米、Eta-Minal-Sodium)。

巴比妥类(苯巴比妥、巴巴米、Eta-Minal-Sodium)

巴比妥类药物具有选择性精神(催眠、麻醉)作用。中毒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嗜睡、冷漠、可以与患者建立接触;中度瞳孔缩小,对光反应活跃,浅睡眠时心动过缓,流涎过多。

II期(浅昏迷)-意识完全丧失,对疼痛刺激的反应保留,瞳孔和角膜反射减弱,神经系统症状不稳定(反射减弱或增强,肌肉张力减退或高血压,Babinsky、Rossolimo的短暂病理反射)。由于唾液过多、支气管漏、舌头回缩、呕吐物误吸导致呼吸障碍。

第三阶段(深度昏迷)——角膜和腱反射急剧减弱或消失,对疼痛刺激缺乏反应。瞳孔狭窄,对光没有反应(在末期它们可以扩张)。呼吸稀、浅,脉搏微弱,发绀。利尿作用减少。如果昏迷时间较长(超过 12 小时),可能会出现支气管肺炎、虚脱、深褥疮和化脓性并发症、肝肾功能受损。

在昏迷后时期(第四阶段) - 不稳定的神经症状(上睑下垂、步态不稳等)、情绪不稳定、抑郁、血栓栓塞并发症;褥疮常见于臀部、骶骨、背部和脚后跟区域。

致死剂量约为治疗剂量的10倍(个体差异较大)。

治疗:

  1. 3-4小时后重复洗胃(昏迷患者——初步气管插管后)直至意识恢复;活性炭的引入。第一阶段的水碱负荷,昏迷发展期间强制利尿与血液碱化相结合。

  2. Cordiamine (2-3 ml) 皮下注射

  3. 强化输液治疗(聚葡萄糖素、reopoliglucin、hemodez)、维生素治疗用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缺氧损伤。对于低血压 - 去甲肾上腺素与多巴胺、强心苷联用。建议尽早给予肝素,仔细护理患者,并预防营养失调。